咸宁某部荣誉室建设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咸宁某部荣誉室建设工程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2-JWHUXN-G1009/ZCHM-202210-139) 已按我部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咸宁某部,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投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荣誉室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2.3投标项目估算价:18.744477万元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主要包含荣誉室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投标人须具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参与者,请于2022 年12月22 日至2022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265768009@qq.com。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1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咸宁市十六潭路茶山巷206号(延旭汽车用品店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创恒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某部
联 系 人:彭先生、杨先生
电话:0715-8045211、0715-8045311
代理机构:中创恒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梦、鞠珍珍
电 话:027-87820788
电子邮箱: 3265768009@qq.com
地址:咸宁市十六潭路茶山巷206号(延旭汽车用品店二楼)